隐瞒自身精神疾病,婚姻关系依法撤销。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审结一起婚姻撤销纠纷案件,因被告冷某婚前隐瞒其患有精神疾病的事实,法院判决撤销当事人的婚姻关系。  法院查明,张某与冷某经人介绍认识,于今年1月登记结婚。婚后两个月,张某与冷某一起休假度蜜月,其间冷某经常半夜大声叫喊、精神失常,此时张某才得知新婚丈夫竟然是一名精神病患者。原来,冷某早在2015年就被诊断患有偏执型精神分裂症,经治疗后好转,此后一直在精神卫生中心开药、服药维持。张某气愤不已,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婚姻。  法院认为,被告冷某患有偏执型精神分裂症

事故之后租车代步 费用过高不宜全赔

  自己的车辆遇到事故被撞坏需维修,索性租辆“豪车”体验一把,租车费由肇事方承担,这样做可行吗?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认定原告租赁车辆费用超出合理限度,依法判决被告支付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800元。  法院查明,2022年3月,张某驾驶机动车与刘某的车辆发生碰撞,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刘某的车辆被送去维修,需要一周时间。  车辆维修期间,刘某从租车公司租赁了一辆某品牌高端车,租赁期4天,费用总计2000余元。后双方就租车费用的承担

多年前存款异地被取,银行是否担责?

  父亲去世后,儿子想取出存折内的存款,却被银行告知其账户内的存款早已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从异地取出,银行是否应该为此承担责任?近日,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法院查明,1998年7月,温某某在长春市某银行开立活期储蓄存折,并存入5万元。出于对父亲的孝心,温某某把存折交给时年73岁的父亲使用。2016年,温某某的父亲病故,又过了三年后,温某某在整理其父亲的遗物时发现了这本存折。  2019年8月,温某某带着存折到某银行支取存款,却被某银行告知其存折已销户,存折内存款也已

无证医美免费手术,当事双方各担其责。

  近年来,因消费者在进行医疗美容时选择无医疗资质的美容机构实施医疗美容手术,导致“美容”变“毁容”的事件屡屡发生。近日,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医疗美容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件,判决消费者与美容机构各承担20%、80%的责任。  法院查明,石女士在某美容院购买美容产品及服务,某美容院附赠石女士免费双眼皮手术。2022年6月,某美容院为石女士做了双眼皮手术。术后,石女士出现双眼无法闭合、流泪等症状。2024年2月,某美容院因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为石女士开展美容手术的行为受到相关部

今天有雨

按说这个时候不应该下雨,很多人家的大蒜还没有种上。

养老金账户能否被强制执行?

  个人养老金账户被冻结,被执行人提出执行异议。养老金账户能否被强制执行?不久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执行异议案件,给出了答案。  案情回顾  吴某是一名企业职工,辛苦了大半辈子,到了退休年龄,本应享受快乐的退休时光,没想到自己的资金账户突然被冻结了。原来,2019年6月,一家公司向银行申请了一笔约380万元的贷款,该公司负责人找到吴某等6名朋友,让他们作为银行贷款担保人。碍于情面,吴某等人在相关协议上签字,为该公司贷款提供担保。  贷款到期后,该公司未如期偿还本息。银行

交通事故磕了牙,在私立诊所修复牙齿的费用,该不该赔?

  丁某与吴某发生交通事故,经认定吴某负全责。该事故造成丁某受到牙体缺失等伤害,后其在口腔诊所进行牙齿修复治疗,支出费用2.5万余元。事后,丁某将吴某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诉讼中,保险公司主张,丁某在私立口腔诊所中进行治疗,费用明显过高,不同意赔偿。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丁某因遭遇交通事故进行牙齿修复,其选择专业正规的口腔诊所进行治疗并无不当,支持了赔偿其种植牙费用的诉讼请求。  案情简介  丁某诉称,其骑行电动自行车与吴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交通事故,丁某受伤,车辆受损。交管部门出具交

周六,补上班

放个国庆节假期容易吗,前面补了,后面补。补来补去

夫妻共同财产擅自赠与? 法院:赠与无效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私自将婚内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另一方能否要求返还?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阳朔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妻子要求“第三者”返还财产的赠与合同纠纷案件。  廖芳(化名)与高峰(化名)原是大学同学,毕业后修成正果,于2017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高峰开办了公司,廖芳在家操持家务,双方生育了一儿一女,经济状况也越来越好,原本幸福美满的生活,在遇到“第三者”后渐渐发生了变化。  2019年5月,高峰与王丽(化名)相识,之后双方发展为恋人关系。恋爱期间,高峰多次通过微信、支付宝、银

无牌、无证、无保险的“老头乐”上路发生事故,责任谁来担?

  驾驶“老头乐”发生事故  伤者诉涉事各方索赔  广西桂林,林某驾驶无号牌电动四轮车(俗称“老头乐”)搭载余某经过非机动车道隔离护栏开口,左转驶入机动车道,和同向骑摩托车的刘某相撞,造成刘某受伤,双方车辆均受损。  经交警部门认定,林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制动性能不合格的电动四轮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刘某、余某不承担责任。  事故发生后,刘某因受伤住院14天。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刘某构成十级伤残。  此后,刘某将林某、余某,以及电动四轮车的购买人潘某诉至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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