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规定,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是指,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二)发布有关制作...
五一假期快到了。还有三天。...
我这边提交的证据,把证明观点复制过去。对方发表质证意见,就一句话,结束。唉哈哈。有时候觉着很复杂的事情,可能很简单。...
上午,一个买卖合同的案件第二次开庭。下午,一个离婚案件诉前调解,已经基本达成一直调解方案,希望下午一切顺利。...
一天天的过的吧,哈哈...
不要向网络上的法律咨询公司咨询或者委托他们办理法律事务。今天出了个庭,我代理的被告,原告是位岁数不大的女士,是她自己出庭。后来才得知她是花钱找的法律咨询公司,收费的费用比我收取被告的律师费还多。唉,可是他们法律咨询公司的人并不能出庭,只是整理好材料给原告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