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为新婚夫妇出资购买的房子,离婚后房子归谁?
案情简介 男方李某与女方孙某经人介绍后建立恋爱关系,两人于2018年9月5日登记结婚。婚后因性格不合、家庭琐事经常吵闹,孙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两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孙某主张在2018年8月27日自己与置业公司签订购房合同,购买的新苑小区房产一处属于自己的婚前财产。李某答辩称,购买房产时李某母亲于2018年8月27日通过银行汇款方式向置业公司支付购房首付款20万元;剩余房款49万元是李某以自己的名义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偿还,目前李某已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利息29万元;以孙某的
- 律师工作
- 2023-09-05 08:23:26
- 825已阅读
- 0